《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》将于8月1日实行

发布时间: 2019-07-03 09:54:25 发布作者: 武汉武汉丰立装饰 浏览人数:5014

《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》将于8月1日实行。这是武汉首次为物业管理收费制定实施细则,也是首次明确前期物业的政府指导价标准。最低收费为一级物业,物业费基准价为1.2元/平方米·月(有电梯)或0.7元/平方米·月(无电梯)。最高收费为五级物业,基准价为3.2元/平方米·月(有电梯)或2.7元/平方米·月(无电梯)。这一标准最高可上浮20%,下浮不限。
        细则规定,物业服务合同期内,物业服务主体不得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,必须征得业主大会同意,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经“双过半”。与此同时,物业利用业主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,物业费的收支情况,应当半年公布一次,并适时审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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